关于公布入选2018年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学院暑期集训学生名单的通知
来源:教务处   发布时间:2018-07-13   浏览次数:

 

根据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学院反馈的2018年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学院暑期集训(简称“北理暑期集训”)学生名单,我校共报名35人,入选30人,具体入选名单详见附件。现就参加北理暑期集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报到须知及有关注意事项

1.请入选学生加入北理暑期集训QQ群:814463514,具体报名结果、报到时间、地点等其他相关通知将在群中及时发布。

2.7月22日学生带好个人行李自行前往北京理工大学报到并参加开训典礼。本次集训期间学生不须承担学费、食宿费用等费用,由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学院统一安排。

3.参加集训的学生,请严格准守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学院相关学习纪律、住宿安排等要求,如有违纪现象,按照《北京物资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》相关条款处理。

4.请学生所在学院提前做好学习计划和办理学分认定有关准备工作,同时指定1名教师作为负责北理暑期集训项目的负责人,负责联系学生集训期间有关事宜及出席集训项目结业典礼。

二、学分认定程序

凡参加北理暑期集训项目、且获得项目结业证明的学生,由教务处根据《北京物资学院本科学生境内学习学分认定管理办法(试行)》(物院教【2015】26号)中的“赴境内高校交流学习的学生”学分认定程序进行学分认定。本次学分认定可计入夏季学期实践学分,且累计最多不超过(含)4学分。具体学分认定程序为:

1.由学生所在学院填写《北京物资学院赴境内高校交流学习课程计划表》,根据《北京物资学院本科学生境内学习学分认定管理办法(试行)》(物院教【2015】26号)中的相关学分认定原则,进行学分初步认定。

2.2018年7月18日之前,学院将学习计划表,随同学生名单提交教务处审批。

3.学生学习结束取得项目结项证明后,于下一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办理学分认定手续。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学分认定书面申请,同时附项目结项证明。经学生所在学院参照学习前的学习计划表进行学分认定,认定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(一周)。

4.公示结束后三天内,学院将学生的学分认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(项目结项证明、学分认定公示情况等)报教务处审核、备案。

5.由教务处负责建课、课程指代及登录成绩的具体工作。

三、其他事宜

1.《北京物资学院本科学生境内学习学分认定管理办法(试行)》(物院教【2015】26号)文件及学习计划表、学分认定申请表等请到教务处网站的规章制度栏目查询、下载。

2.学校联系人:

教务处白老师:010-89534637

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学院联系人:

栗老师:010-68918998 13901108085

孙老师:010-68918998 18701685919

常老师:010-81381237 13671024207

教务处

2018年7月13日

附件.2018年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学院暑期集训报名汇总表